托嬰中心品質控管的可能性?多面向觀察報告

根據兒福聯盟統計,今年度的托嬰中心嚴重虐待幼兒案件,累計到目前為止已經有12件,光是今年三月,就被報導了9件。事件中的孩子,有的還不到1歲,根本還不會說話;有的才5歲,卻被老師恐嚇不可以告訴爸爸媽媽;甚至連公托都有發生事件。父母不禁要問:

小孩到底要送托去哪才能安心?家長誰敢多生呢?

小幫手希望以中立的立場,整理各方的意見,打開更多的思考與討論空間。以下將針對此次托嬰中心事件,從監視器的裝設、保母人員的品質控管、到現有的解決方案,進行三大重點的整理:

一、托嬰中心裝監視器的利與弊

多數爸媽看到新聞描述托嬰中心以「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沒有監視器」等理由回應,在第一時間內的反應,自然都是要求:「應該要求托育業者設置監視設備,並且隨時可即時監看!」

小幫手搜集了後續的系列討論中,家長及托育人員不同的正反心聲:

認為監視器無用

認為監視器有用

  • 上新聞的也都有監視器啊⋯⋯多關心自己小孩比較實在
  • 有心的人還是可以把孩子帶到死角
  • 設立監視系統除了保護寶寶也是保護老師
  • 可以作為釐清事實的證據

認為即時監看的壞處

認為即時監看的好處

  • 有的家長會一直打去,只因為老師沒在第一時間處理他的孩子的需求⋯⋯甚至遙控保母的照顧行為
  • 自己的孩子也不想任意讓其他家長看見
  • 如果只有園區裝視訊,但家長沒有機會即時看到,事後要去調閱監視器時,時間比較難特定
  • 也難保不會發生像「國防布」一樣的情況

這串討論最後可以總結為:
1. 監視器治標,但不治本
2. 要回到源頭=打造能提升保母人員品質的制度

二、托育人員品質控管之方案

托嬰中心的老師在法規上也稱之為「保母人員」,與一般的居家保母差別在於他們不需要再特別去申請「居家托育登記證」,因此我們統一稱之為保母人員,並且一起來看看,有哪些方法是可能改善她們的托育品質呢?

方案一:保母人員考核與退場制度

現行托育環境之問題

  • 托嬰中心:
    主管機關至今對不適任人員大多僅要求離職、罰款,最重只有吊銷執照,許多中心的保母人員換校、改名後,還是可以回鍋繼續任教
  • 居家保母(居家托育人員):
    居家保母如果曾經因為與家長的紛爭,而被居服中心開處勸導單,也不會被公告,可以持續收托

解決方案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已表示,同意建置「不適任托育人員資料庫」,將註記不適任托育人員資料,以免爭議再生。
大家可以一起持續追蹤資料庫後續的執行狀況!

這也是小幫手在今年推出「評鑑機制」的原因!為了讓保母的口碑可以集中累積起來;同時若有家長反應不適任的保母,也有從平台永久移除的「安全機制」

方案二:居家托育人員獎勵機制

目前問題

  •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在去年中就曾指出:
    台灣目前確實存在一批人氣保母,口碑深受家長肯定,托育品質和能力都高人一等,想送托的家庭也總是排隊到天邊。
  • 但政府對這群服務人員欠缺獎勵、升遷機制。長久下來,其實不利保母服務品質的總體提升。

解決方案

而他們提出的建議,就是參考北歐國家的「公辦保母」制度,由政府承擔起優良保母的官方認證、以及由政府直接負擔她們的加薪補助,作為一種優良托育品質的投資手段。

透明集中的「評價機制」也可以讓家長對優質的保母直接嘉獎,表達謝意;小幫手也特別鼓勵家長同時留下「正評」及「負評」,讓評價能更加中立。

方案三:托嬰中心人力比調降

目前問題

  • 照顧2歲以下的幼兒非常辛苦,家長自己一定都能切身體會,一般居家保母規定最多只能照顧2個二歲以下幼兒(含自己的幼兒),但托嬰中心的師生比卻是1比5。
  • 師生比過高、工作時間長、太多額外的工作內容、低薪、家長的高要求⋯⋯長期下來的過勞、壓力過大而導致情緒不穩,也是部分幼師失控的原因之一。

解決方案

兒福聯盟指出,本來衛福部本已有降低照顧比例草案,卻礙於各方壓力遲未送出,而實際上什麼時候會再度起動,則是一個大大的未知數。

三、現有的幾種解決方案

最後小幫手整理出幾種,現在就可以直接選擇的替代方案,是比較能夠呼應前面大家提出的解法(當然不是一定,但先把這些選項放進心中吧!)

方案一:公共家園

目前由台北市試辦的三十六處類家庭式「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實驗至今,還是有許多爸爸媽媽沒有聽過。
基本上,公共家園就是介於「保母」與「托嬰中心」之間的第三條托育選擇!

  • 比例為3:10,兼有居家式托育(保母)「保嬰比例較高」及機構式托育(托嬰中心)「透明化」的優勢。
  • 室內陳設也會盡量像是「家庭」,與托嬰中心相比會更為溫馨。
  • 目前衛福部以前瞻計畫經費補助八十九處公共托育家園尚在修繕、新增設施設備階段,各點依其修繕進度,會陸續開始營運。
  • 有服務單位表示,4:12有較佳經濟規模,社家署將持續參考各服務單位運作狀況,再檢討調整。

方案二:在宅保母

如果呼應托嬰中心只收托到2歲寶寶的話,依照法規,在宅保母的保嬰比例為1:2。

  • 收托人數兩歲以下至多兩人,採一比二照顧;居家聯合收托(夫妻、姊妹等)則最多照顧四名兩歲以下嬰幼兒,亦即照顧人力比為「1:2」或「2:4」。
  • 偶而中間的銜接期還會達到1:1。

方案三:到府保母

  • 而新興的到府保母,可以配合家長需求,人力比到1:1,完全專心照顧你家的孩子。
  • 當然價錢上自然貴上許多。
  • 人數也稀少許多。

以上就是小幫手整理的全面利弊及選項,提供給大家做一個理解。
雖然現況不可能這麼快就改進,但也邀請每一位爸爸媽媽一起來關心台灣的托育環境還可以如何變得更好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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