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虐嬰事件頻傳,在給寶貝的孩子找保母或托嬰中心時,確保他們的品質呢?若沒有評價,有時從公開資訊也看不出頭緒⋯
除了確認對方是合法的托嬰中心,保母則該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也可到政府提供的「不適任托育人員資料庫」,確認保母/托嬰中心違法紀錄!
文章大綱(點點看!)
違法托嬰中心/不適任托育人員公布專區
衛福部於108年6月25日的會議中,已承諾由他們主導,建立全國性統一的「違法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公開資訊平台」。
平台將整合各縣市,從民國101年至今的保母/托嬰中心違法紀錄,公開讓大家能直接針對機構及保母查詢過往違法紀錄!
網站也讓小幫手在審核平台托育人員時,也更加便利了喔!
(目前小幫手除了人工審核,確認合法專業托育人員資格外,也提供家長評價機制,建立公正、公開的回饋系統,並即時與不適任的保母終止合作喔~)
延伸閱讀|在宅保母家裝監視器?送托後的四項觀察重點確認托育狀態 ▶
目前的「違法托嬰中心/不適任托育人員公布專區」
- 將「保母/托嬰中心」和「幼兒園」的裁罰事件分開查詢,就不會放在一起混淆了~
保母/托嬰中心違規紀錄查詢
幼兒園違法紀錄查詢 - 公布違法人的姓名、違反的條文和事件摘要。
- 會明確標出任職的托嬰中心或幼兒園名稱。
建議正在尋找托育服務的家長,可以在網站上查詢確認喔!
資訊來源|衛福部新聞稿&法案條文修正檔案
延伸閱讀|保母證照是什麼?2021保母登記證有什麼不同? ▶
兒少法修訂內容,保障托育安全
在預防性的措施上,政府也於108年3月底時,針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21條、增訂8條,其中與托育服務直接相關的幾點為:
- 不適任托育人員&機構之資料庫:
也就是第一段所提的「違法托嬰中心/不適任托育人員公布專區」,透過這個資料庫,提供家長、學校、兒少機構查詢,避免不適任人員進入體系任職(修正條文第49條) - 兒少機構聘僱人員之新規範:
若機構未進行聘僱人員事前查證,或當內部工作人員查有不當紀錄未予停職時,政府將予以處罰(修正條文第81條、第81條之1、第105條之1及第105條之2) - 加重罰鍰&增列罰則: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若有身心虐待行為,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罰鍰額度上限由5倍提高至10倍),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以達嚇阻作用(修正條文第91條、第97、第100條及第107條) - 建立兒童死因回溯分析機制: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修正條文第13條) - 增訂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之管理規範:
為了兒虐案件發生時可查知事實、並確保證據保存,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辦法,保障當事人家長及托嬰中心雙方權益。
資訊來源|衛福部新聞稿&法案條文修正檔案
延伸閱讀| 托嬰中心品質控管的可能性?多面向觀察報告 ▶
【 Bananny 托育小幫手 】
是一個專注多元托育服務的搜尋平台
從保母、托嬰中心、陪玩姊姊/哥哥到幼兒園
完整個人/機構資料與評價系統
線上即時諮詢洽談
讓忙碌媽咪快速找到最適合自己生活型態的育兒支援服務
☟☟☟
【 Bananny 托育小幫手 】
忙碌媽咪都在用的育兒支援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