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很幸運可以提早找到保母,這時為了確保雙方的工作機會&送托機會,就會需要先付一點「預約金」,也就是訂金啦~但為什麼很多家長都表示即使付訂了也沒用呢?
小幫手今天要教大家怎麼簽一份最完善的預約金合約喔~~~
不過還是建議不要超過三個月之前,不然真的容易出現變數!
保母預約金/訂金行情
預約金並無法令強制規範,小幫手統計到的普遍金額為「5000元」,但也有保母收「半個月」or「一個月」托育費用~
延伸閱讀|保母費用如何算?七個常見問題一次解答~
保母預約金/訂金合約範例
無效版本
簽約內容最重要的就是可以「同時保障」保母的工作機會、以及家長的送托機會,過去一般常見的簽約寫法就是:
- 如家長違約,則預約金無須退還家長。
- 如保母違約,則預約金全數退還家長。
這時候有沒有發現!!如果只是這樣簽訂,家長等於根本沒有收到補償喔!!
預約金其實就是「提前給保母未來要支付的托育費用」,既然保母沒有真的執行托育服務,預約金本來就是屬於家長的啊~但是作為家長權益受損的補償金卻沒有另外寫出來QQ
基本範例
因此,小幫手建議的寫法為:
- 如家長違約,則預約金無須退還家長,留給保母作為補償。
- 如保母違約,則預約金全數退還家長,並另行支付相同金額的補償金給家長。
- 受托兒出生後若因健康狀況導致無法托嬰,經雙方協議後可取消契約,訂金全數退還。
- 若之後托育雙方正式履約,訂金則可直接做為第一個收托月的部份月費。
最完善範例
更完善的寫法,可以再加上「兩個月前/一個月前/一個月內」違約,補償金的不同比例(畢竟時間越近,傷害越大啊~無論家長或保母都一樣!)
如果以5000元預約金作為舉例,以下為小幫手的完整版範例:
這樣的寫法等於分成兩步驟:
步驟一、無論是誰違約,都先請保母退還預約金(因為托育服務告吹,提前支付的托育服務費用自然就該退回)。
步驟二、接著再來看是家長or保母違約,違約者需要支付另一方多少錢的違約金。
絕對可以公平保障雙方權益~~~
保母預約金/訂金簽約時機
另外也有家長感到疑惑:「這樣是在簽預約金合約的時候,就要簽完整合約了嗎?」
基本上小幫手是這樣建議喔!
畢竟都已經預約了,就是希望與這位保母合作對吧~因此先把完整的預約內容談妥、簽訂是最好的~
當然如果因為怕有變數,想要先把「預約金」的部份抽出來作為一份單獨的協議書處理,等到實際托育後再簽保母合約,也是可以啦~
但建議一定要在第一天就簽好,才會最有保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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